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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苏区反腐倡廉建设启示

发布日期:201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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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苏区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距今80多年了。重读这段历史,我们深切地感到,苏区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精神、根本原则、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尤其是苏区时期培养起来的党的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苏区干部的好作风、厉行节俭和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以及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伟大实践,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不过时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为民、务实、清廉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坚持的群众路线和工作方法。从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尝试治国理政,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励精图治、伟大崛起,历史充分证明,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攻坚克难的制胜法宝和力量源泉。

  与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作坚决斗争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态度。1933年8月,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的报告中指出:“动员群众的方式,不应该是官僚主义的。官僚主义的领导方式,是任何革命工作所不应有的,经济建设工作同样来不得官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党内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一度盛行,党员领导干部偏离苏区时期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刮起“大跃进”“浮夸风”,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无比惨痛的教训。

  保持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我们党经受“四大考验”、解决“四种危险”的基本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虽然任重道远,却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为有效的途径。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让苏区精神代代相传,是广大党员干部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

  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大力弘扬厉行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不因时位而移

  毛泽东同志在1934年江西瑞金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报告上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中国革命的光荣传统。我们党领导下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斗争的胜利,依靠的是人民群众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和奉献,凭的是全体革命战士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和革命队伍厉行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公款讲排场、比阔气,追求享乐、奢侈浪费,群众怎能没有意见?“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滋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大量事实表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是一个很现实的考验。

  30多年来,已有上百名高级干部相继落马。这些人大都有一个相似之处,那就是,随着时位的变迁,公款奢侈浪费严重、享乐思想日益膨胀、个人私欲逐渐放纵。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无论治党治国治家,也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坚决反对贪污浪费的立场和态度,以及厉行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永远不能丢!

  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特权,必须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经常囊空如洗,被人们笑称为“贫穷的富翁”。粤赣省苏区政府粮食部长钟先灿一日两餐稀饭,宁愿挨饿也要尽可能把更多的粮食留给前方的红军将士。“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没有特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既是一项古训,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严明党纪国法的必然要求。历史雄辩地证明,要使每一名领导干部正确行使公权力、不“耍特权”,没有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是不行的。

  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决心是一贯的、坚定的,腐败分子的相继落马便是最好证明。自1930年3月中央苏区《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颁布,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的实施,我们对“老虎”“苍蝇”惩处的举措更加有力,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共和国从中央苏区一路走来,80年岁月沧桑,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但是,我们一刻也不能对腐败放松警惕,因为——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制度建设没有尽头。

    (作者:张福明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2014-03-14   转引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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