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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通报(二)

发布日期: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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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始终强调正风肃纪,坚持边改边整“治治病”,通过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作风转变。继9月中旬公开曝光第一批4起涉及“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后,四川省纪委日前再次公开曝光了5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蓬安县委书记袁菱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索要钱物案。2013年7月,四川省纪委对群众举报袁菱收受钱物等问题进行初步调查。经查,袁菱在蓬安县任职期间,多次给该县有关部门打招呼,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并与其夫龚某从中索要或收受巨额财物,已涉嫌严重违纪。近日,经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纪委决定对袁菱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四川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蒋斌等人接受宴请、收受礼金案。2012年12月8日,蒋斌带领处内职工及部分家属到某参保单位所属安县罗浮山培训基地住宿和就餐,未支付费用。同月10日至24日,该处在举办业务培训期间,收受承办单位所送礼金1.4万元。2013年6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调查后,该厅党组决定免去蒋斌省社保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职务,并予以诫勉谈话;在罗浮山培训基地所消费的6600元由蒋斌等个人支付;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松潘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纪显刚违规出借公物和县公安局原政委宋明富公车私用案。2012年10月,宋明富在调离县公安局到阿坝州公安局九黄机场分局任副县级侦察员前,以新单位上下班不方便为由,要求借用县公安局公车一辆,纪显刚同意后,宋明富将该车用于其上下班和春节期间在成都使用,直到2013年4月。2013年5月,阿坝州纪委分别给予纪显刚、宋明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明富借车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会东县堵格乡党委书记殷朝荣等人公款旅游案。2013年5月15日,殷朝荣和该乡乡长浦万华组织带领乡政府干部职工共15人前往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体检后,直接乘车赴云南大理、丽江等地游玩,其间共开支公款15323元。2013年7月,会东县纪委分别给予殷朝荣、浦万华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参加人员共同承担。


  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街居委会主任牟江大办宴席、收受礼金案。2013年6月,平昌县纪委印发《关于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宴客敛财的通知》,牟江与江口镇党委、政府签订保证不宴客承诺书。同月29日,牟江以搬新房、孩子满月等名义在该镇某宾馆大办宴席,共设宴31桌,收受礼金4.11万元。2013年7月,平昌县纪委给予牟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四川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以身作则转变作风、树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并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和全社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记者 熊润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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