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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校内巡察公告(一)

发布日期:201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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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的部署,房屋出租出借领域校内巡察工作小组将于2017517日至2017617日对后勤管理处、上海水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就学校房屋出租出借工作情况开展校内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工作小组将以问题为导向,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走访调研、民主测评、受理信访等方式,围绕被巡察部门领导及相关岗位人员对房屋出租出借工作规范管理思想认识、主体责任意识、廉政风险防控、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展开巡察工作。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按照巡察工作范围,直接向工作小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点:行政楼703

邮政信箱: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157信箱

邮编:201306

电子信箱:jjjc@shou.edu.cn

联系电话:6190029161900294(受理时间为83016:30

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房屋出租出借领域校内巡察工作小组

(校纪委办公室代章)

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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