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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消费不是“职务福利”

发布日期: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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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毫无节制的职务消费不仅肆无忌惮地侵吞着国家的公共财政资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为滋生贪污腐化提供了土壤,同时还引发了一些权力部门的乱收费行为。 

    据《新华每日电讯》6月12日报道,自1998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邮政局在当地鸿雁宾馆定点欠账请吃招待,打下“白条”1900余张,拖欠金额达26万元。期间,三任局长“前欠后继”,继任者不仅未能还清前任的吃喝账,还继续“白条”消费。该宾馆承包人多次向县邮政局催要欠款,可是局里总说没钱兑付。在同心县,受吃喝“白条”困扰的餐馆不止鸿雁宾馆一家。2004年8月,当地一家餐馆老板因不堪“白条”重负,一纸诉状将县里某单位告上法庭,同心县委、县纪检委曾因此采取严厉措施,治理党政机关单位和部门的“白条”招待吃喝行为。 

     同心县邮政局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三任局长“前欠后继”打“白条”吃喝,在没有能力付账的情况下,依然心安理得、我行我素享受着美餐,以至发展到公然赖账的程度,在当地政府的治理整顿期间依然照吃不误,严重损害公共服务部门的形象。 

     其实,类似现象并不鲜见。一段时间以来,媒体不断披露一些地方的一些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的“白条”消费行为,有拖欠吃喝款的,有拖欠修车费的。其中,因久欠不还而被起诉到法院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这类问题的核心在于职务消费缺乏清晰的界定。 

     众所周知,在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公共经费中包含一定数额的招待费、公车消费等费用。但一些地区一些单位对于公款吃喝、公车消费的开支比例大多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哪些部门、哪些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有一定限额的职务消费,大多只有一个原则上的规定,执行起来,弹性空间很大,一些部门利用财务管理中的漏洞,“明正言顺”地挥霍公款进行消费。而且,加之职务消费的管理不够公开透明,公众及相关部门的外部监督乏力。 

     在这样的状态下,职务消费几乎成了没有边界的消费行为。个别部门甚至将职务消费当成变相的“职务福利”,有条件的要消费,没有条件的打“白条”甚至赖账也要消费。这种毫无节制的职务消费不仅肆无忌惮地侵吞着国家的公共财政资金,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为滋生贪污腐化提供了土壤,同时还引发了一些权力部门的乱收费行为。一些有收费渠道的部门和单位,职务消费大多较为宽松随意,而那些没有收费渠道的单位和部门则“创造条件”地收费,以“充实经费”,用于公款消费等。 

     对于这类大肆挥霍公款吃喝的现象,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诸多限制措施,但屡屡有一些地方突破禁令,我行我素,甚至相互攀比。一旦没有能力付账,“公职老赖”现象就在所难免。所以,要防范和根绝“公职老赖”现象,就必须厘清职务消费的边界。 

     厘清职务消费的边界,需要制定有关职务消费的规章制度,明确职务消费的主体、条件和范围、标准和数量等,以及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则,同时在预算制度和监督制度上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只有职务消费有章可循,“公职老赖”才会无机可乘。只有职务消费有了制度性约束,打“白条”公款消费现象才能得到治理。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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